交通事故出院注意事项
在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发生交通事故,出院时如果没有注意以下几点,在进行赔偿时有几项很有可能吃亏
一、误工费
在出院时,一定要让一身写明几个月内不能负重,而不是单纯的休息期几个月。
二、护理费
出院时,务必要提醒医生在医嘱上写明,是否需要护理。同时,如果是在医院期间聘请了护理机构在院护理的,一定要让护工出具正式发票。
三、复查费
请医生在医嘱上写明,需要复查的次数及部位、项目,同时最好留存费用明细,以便计算后期复查费用,而不是在和保险公司协商时被一个打包费用打发,导致自己倒贴复查费。
四、二次手术费
是否需要二次手术,一定要请医生写明,同时最好向医生打听以下二次手术费用,根据都江堰吴冕律师办理的经验来看,很多当事人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时,往往面对保险公司给出的二次手术打包价3千或5千元的打包方案,其实二次手术不仅仅是只有一个手术费,也会产生相应的护理费、误工费等等。
作者:吴冕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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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领域: 成都都江堰范围内的人身损害赔偿、交通事故理赔、工伤理赔等民事纠纷,专注民事,专注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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